丈夫离婚带小孩会怎么判?


在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的判定主要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两周岁以下的孩子通常更依赖母亲的照顾,从生理和心理需求来说,此时母亲抚养对孩子成长更为有利。不过,如果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会予以支持: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 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个人品德等因素。例如,一方的经济条件较好,能够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和教育资源;一方有稳定的住所,能给孩子一个稳定的生活环境;一方平时陪伴孩子较多,与孩子感情深厚等,这些都可能成为获得抚养权的有利因素。此外,如果父母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 对于已满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能够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意愿,所以法院在判决时会充分考虑孩子的意见。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