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该如何赔偿?
我之前和公司签了竞业限制协议,现在不小心违反了协议内容。我很担心要承担赔偿责任,可又不太清楚具体该怎么赔偿。想问下在法律上,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后,赔偿是怎么确定的,有没有相关的标准和依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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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竞业限制协议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协议。当劳动者违反该协议时,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一般来说,如果竞业限制协议中明确约定了违约金的数额,那么劳动者就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进行赔偿。比如协议里写明违约需支付10万元违约金,劳动者违约后通常就需要支付10万元。不过,要是劳动者认为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会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若竞业限制协议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也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因其违约行为所遭受的实际损失。实际损失的计算通常包括用人单位因劳动者的违约行为导致的利润减少、商业秘密泄露造成的损失、为调查和制止违约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等。比如,用人单位因为劳动者到竞争单位工作,导致客户流失,损失了一定的订单和利润,这些都可以作为实际损失要求劳动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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