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湖北离婚冷静期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我在湖北,和另一半打算离婚,听说现在有离婚冷静期,不太清楚这个冷静期一般要多久。我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时长规定,好提前做准备,不知道法律上是怎么规定湖北这边的离婚冷静期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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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冷静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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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的一段期限。这一制度主要是为了避免夫妻因一时冲动而草率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存联联联)》等离婚登记材料保存至婚姻登记档案。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不管是在湖北还是在国内其他地区,离婚冷静期统一为三十日。并且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夫妻双方还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否则也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整个离婚流程受冷静期影响,最长可能需要六十日才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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