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合同中30日内退款扣20%合规吗
报名了一个培训课程,签合同的时候没太注意退款相关条款。现在想在30日内退款,却被告知要扣20%。不太清楚这样的扣费规定合不合规,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看,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处理,我的权益能不能得到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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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合同中30日内退款扣20%是否合规,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合同里根本没有提到退卡时要扣除手续费这回事,那么收取20%手续费就是违法的。因为合同是双方约定的依据,没写的内容不能随意强加给消费者。 其次,如果合同明确写了“退卡时需支付20%手续费”,这属于格式条款。格式条款就是商家提前拟定好,消费者只能选择接受或不接受的条款。这种条款可能对消费者不太公平。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有权向法院申诉,请求适当降低手续费比例。而且,商家在与消费者签署合同时,必须向其详细解释该格式条款的具体含义。要是商家做到了充分说明,消费者也没反对,那双方就需要按照合同履行。 从法律依据上来说,《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消费者要求退卡并退还费用,相当于单方面终止合同,能否解除合同要依据合同条款而定。 另外,培训机构退费在10%-30%之间通常被认为是合理范围,但这不是绝对标准,还是要结合具体合同约定以及消费者实际接受服务的情况判断。比如是否上课、上了多久课、是否享受了报考等服务。如果消费者觉得扣费不合理,可以先和培训机构协商,协商不成还可以找消费者协会调解、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诉、向教育主管部门投诉,甚至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这个过程中,要注意保存好通信记录、聊天记录、转账或汇款记录等相关证据,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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