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退费收取10%手续费是否合理?


培训机构退费收取10%手续费是否合理,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在签订的教育培训合同里明确规定了,退学费需要收取10%的退款手续费,那么从合同约定角度,在一定程度上是合理的。但通常来说,这个比例一般最高不能超过30%,一旦超过,哪怕有合同约定,也可能不合理。这里涉及到一个法律概念叫“合同自愿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只要约定不违反法律强制规定,双方就要遵守。 其次,如果合同中并没有明确写明退卡时需要收取手续费,那么培训机构收取手续费就是违法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收取手续费侵犯了学员的一些权益。像《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以及公平交易的权利。培训机构没提前说明要收手续费,就侵犯了学员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另外,如果合同中的格式条款规定了收取10%手续费,但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没有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学员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这一条款,学员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这是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方式提示对方注意相关重要条款 。 总之,要先查看合同约定,再结合法律规定判断其合理性。若觉得不合理,可先和培训机构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找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相关概念: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合同自愿原则:合同当事人可以自由决定是否订立合同,与谁订立合同,以及决定合同的内容,只要不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就承认合同的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