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重轻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人体重伤、轻伤的鉴定标准在司法实践和日常生活中都具有重要意义,它关乎到案件的定性、责任的划分以及赔偿的确定等诸多方面。下面为你详细介绍人体重伤、轻伤的鉴定标准。 首先,重伤是指机体完整性遭到严重破坏或功能严重障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五条规定,重伤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伤害:(一)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二)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的;(三)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2013 年 8 月 30 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发布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对重伤的具体细节和情形进行了更为详细的规定。比如颅脑、脊髓损伤方面,重伤一级包括植物生存状态、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 3 级以下)等;重伤二级包括头皮缺损面积累计 75.0cm²以上、开放性颅骨骨折伴硬脑膜破裂等。 其次,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同样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轻伤也分为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以面部、耳廓损伤为例,轻伤一级包括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 6.0cm 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 10.0cm 以上等;轻伤二级包括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 4.5cm 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 6.0cm 以上等。 在实际的鉴定过程中,鉴定人应当由法医师或者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也可以由司法机关聘请或者委托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鉴定时,必须依据人体损伤当时的伤情并结合损伤的预后作出综合评定。这意味着不仅要考虑受伤当时的情况,还要考虑经过治疗后的恢复情况等因素。 了解人体重伤、轻伤鉴定标准,能帮助我们在遇到相关情况时,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明确责任的界定和赔偿的范围。同时,也提醒我们要遵守法律法规,避免因冲动而造成他人身体伤害,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