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出轨离婚财产应该如何分割?


在探讨丈夫出轨后离婚财产如何分割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来详细分析。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拥有平等的处理权。 当面临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般遵循的原则是由双方协议处理。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就财产的分配达成一致意见。这体现了法律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尊重。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那么就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判决。 在丈夫出轨这种情形下,出轨方通常被视为过错方。因为出轨行为违背了夫妻之间相互忠实的义务。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分割财产时,往往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的利益。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过错方要少分多少财产。法院会综合多方面的因素来进行判断。比如出轨的程度,如果丈夫是偶尔出轨,和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关系,在财产分割时的考量可能会有所不同。还有对家庭的贡献,包括经济上的贡献和对家庭事务的付出等。此外,子女的抚养情况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如果无过错方需要直接抚养子女,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可能会适当多分一些,以保障子女的生活和成长。 除了共同财产的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还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如果丈夫的出轨行为符合上述情形,比如与他人同居,那么妻子作为无过错方就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指因过错方的行为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比如为了调查出轨行为所花费的费用等。精神损害赔偿则是对无过错方精神上受到的伤害进行的补偿。 综上所述,丈夫出轨离婚时财产分割并不是简单的平均分配,无过错方在财产分割和损害赔偿方面是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可以争取自己的权益的。但具体的分割比例和赔偿数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由法院进行综合判断和裁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