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突然猝死,房子却是别人的名字怎么办?
我丈夫突然就猝死了,处理他的遗产时发现有套房子登记的是别人名字。我不清楚这房子到底算谁的,我能不能继承这房子的部分权益,我现在特别迷茫,不知道该从哪方面去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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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首先要明确房子虽然登记在别人名下,但实际的产权归属并不一定就属于登记人。在法律上,房屋产权登记是一种公示方式,但它并不绝对地代表实际的所有权归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然而,如果有证据证明实际出资人是您的丈夫,那么有可能通过法律途径来主张该房屋的实际权益。 比如,如果存在借名买房的情况,您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像购房款的支付凭证,包括银行转账记录、收据等,这些能证明购房资金是由您丈夫提供的;还有与登记人之间关于借名买房的协议,或者相关的聊天记录、录音等,来证明双方存在借名买房的约定。 一旦确定该房屋的实际权益属于您丈夫,那么该房屋就会作为他的遗产进行分配。按照《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所以您作为配偶,有权和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起继承该房屋的相应份额。 但如果无法证明房屋的实际权益属于您丈夫,那么从法律登记角度,该房屋就属于登记人,您无法将其作为丈夫的遗产进行继承。此时,您可以考虑是否存在其他债权债务关系,比如您丈夫为登记人支付购房款是否构成借款关系等,通过其他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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