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因疑妻子有外遇起诉离婚但证据不足会被驳回吗?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当丈夫因怀疑妻子有外遇而起诉离婚,若证据不足,确实存在被法院驳回的可能性。下面为您详细解释相关法律原理和依据。 首先,我们要明白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从上述法律条文可以看出,法院判决离婚的关键在于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而在怀疑对方有外遇这种情况中,“有外遇”一般对应“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这一情形。但要证明对方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事实,是需要充分的证据的。 证据不足,意味着无法有力地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到符合法定离婚条件的程度。在司法程序中,法官会依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来进行判断。如果丈夫仅仅是怀疑妻子有外遇,却没有足够的证据来支撑这一主张,比如没有照片、视频、聊天记录等能够直接证明妻子与他人存在不正当关系的材料,法院通常不会轻易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进而很可能驳回丈夫的离婚请求。 如果在后续发现了新的证据,或者有新的情况出现,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那么可以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同时,在收集证据时,要注意证据的合法性,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的证据才会被法院所采纳。总之,证据对于离婚诉讼的结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要想在离婚诉讼中获得法院的支持,就需要尽可能收集充分有效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