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方坚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最终会怎样?


在婚姻关系中,如果一方坚决要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这就会涉及到法律程序来解决离婚纠纷。通常来说,这种情况下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首先,我们要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当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后,法院首先会进行调解。调解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法院会尝试通过调解让双方达成和解,有可能是和好继续维持婚姻关系,也有可能是就离婚相关事宜,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达成一致意见。如果调解成功,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离婚;如果调解无效,法院则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存在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比如有对方重婚的证据、实施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等,那么法院很可能会判决准予离婚。但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在第一次诉讼时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就不能离婚了。如果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应当准予离婚。所以,即使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坚持通过法律程序,最终还是有可能解除婚姻关系的。只不过整个过程可能会比较复杂和耗时,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逐步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