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募集设立违法行为有哪些?

我准备参与一家公司的募集设立,但不太清楚在这个过程中哪些行为算违法。我担心自己一不小心就违反了法律规定,想了解清楚募集设立中可能出现的违法行为,这样我在参与的时候就能更好地避免,所以想问问这方面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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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募集设立违法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在募集设立过程中,存在多种违法行为。 首先,制作虚假的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来发行股票或者公司债券的行为属于违法。招股说明书、认股书等文件是投资者了解公司情况、做出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如果这些文件存在虚假内容,会误导投资者,损害他们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条规定,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等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存托凭证或者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其次,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外,抽回其股本的行为也是违法的。公司的股本是公司运营和承担责任的基础,随意抽回股本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债权人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 再者,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的行为同样违法。股票和公司债券的发行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这是为了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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