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既遂会被判多长时间?


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这里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主要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有关行政法规中关于土地管理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那么,什么样的情况属于“情节严重”,什么样的情况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呢?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四)非法获利五十万元以上的;(五)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如曾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等。 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特别严重”:(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十亩以上的;(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二十亩以上的;(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四十亩以上的;(四)非法获利一百万元以上的;(五)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如造成严重后果等。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根据具体的犯罪事实、情节,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综合判断应该适用的刑罚。所以,如果涉及到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应该尽快寻求法律帮助,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争取从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