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诉讼期间的收入是否算共同财产?

我正在和配偶打离婚官司,在这期间我自己工作有了一些收入。我不太清楚这些收入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不知道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我担心这些收入之后在财产分割时会有麻烦,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此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view-more
  • #离婚诉讼
  • #共同财产
  • #婚姻收入
  • #财产认定
  • #民法典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回答离婚诉讼期间的收入是否算共同财产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明确一下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那么离婚诉讼期间,夫妻的婚姻关系其实还并没有解除,还处于存续状态。所以从法律上来说,这段时间内夫妻一方或双方获得的收入,通常是符合上述法律规定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条件的,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关于财产归属的书面约定,比如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各自的收入归各自所有,那离婚诉讼期间的收入就按照约定来处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此外,如果一方的收入是通过特定的、具有个人属性的途径获得,并且有充分证据证明该收入仅与一方个人相关,不涉及夫妻共同劳动或经营等因素,在司法实践中也可能不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这种情况相对较少且需要严格的证据支撑。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