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诈骗罪是如何规定的?


个人诈骗罪是一种常见且危害较大的犯罪行为,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法律对它的规定。 首先,从定义上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这里所谓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就是说犯罪人打心眼里就不想把别人的财物还回去,而是想自己占为己有。“虚构事实”就是编造一些根本不存在的事情,“隐瞒真相”则是把真实的情况藏起来不说,通过这些手段让被害人产生错误的认识,然后心甘情愿地交出财物。 其次,关于立案标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不过,各地区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也就是说,在不同的地方,可能达到“数额较大”从而立案的标准会有所不同,但大致范围就在三千元到一万元这个区间。 然后,量刑方面。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里的“其他严重情节”和“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不仅仅看诈骗的金额,还会考虑比如诈骗的手段是否恶劣、是否给被害人造成了严重的精神伤害或者其他损失等因素。 此外,在司法实践中,还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也应当定罪处罚。还有,如果犯罪嫌疑人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比如是未成年人犯罪、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等,或者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又真诚悔罪的,根据具体情况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总之,个人诈骗罪在法律上有着明确而详细的规定,大家在日常生活中要遵守法律,不要触碰法律红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