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过世后,户口簿上的人有全部继承权吗?
我家老人去世了,现在户口簿上还有其他家庭成员。我想知道,是不是户口簿上的人就有全部的继承权呢?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担心自己的权益受到影响,所以想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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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中,老人过世后,户口簿上的人并不一定拥有全部继承权。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要明白继承权的确定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相关规定。根据法律,法定继承人分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户口簿上的人员与是否具有继承权并没有直接的因果联系。户口簿主要是用于登记住户人员的基本信息,方便户籍管理。而继承权的获得是基于亲属关系等法定因素。例如,老人的子女,即便户口不在老人的户口簿上,依然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继承权。 此外,如果老人在生前订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遗产的分配将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也就是说,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可能并不是户口簿上的人,但依然可以按照遗嘱获得遗产。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对老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老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所以,判断谁有继承权以及是否能全部继承遗产,不能仅依据户口簿,而要依据《民法典》中关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具体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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