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养媳与生父母之间是否有继承权?
我以前是童养媳,现在我的生父母去世了,留下了一些财产。我不知道我作为童养媳,还能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想了解下在法律上我有没有这个继承权,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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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继承权的概念。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继承权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来规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所提到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对于童养媳而言,童养媳这一身份本身并不影响其与生父母之间的亲子关系。亲子关系是基于血缘而产生的,具有天然的联系。也就是说,即使成为了童养媳,从法律角度看,她依然是生父母的子女。 只要亲子关系存在,童养媳就属于法定继承人中的“子女”范畴,在生父母去世且没有留下有效遗嘱排除其继承权的情况下,童养媳有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当然,如果生父母通过合法有效的遗嘱,将自己的遗产指定由其他人继承,那么童养媳可能无法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获得遗产。但这并不影响她基于法定继承的资格,只是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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