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中法定继承人顺序是怎样规定的?
我买了一份保险,受益人写的法定继承人。我想知道在保险法里,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是怎么排的。我家里情况比较复杂,有父母、配偶和孩子,就怕到时候理赔了分不清楚。想了解清楚这个顺序,心里也踏实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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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险法里,当保险的受益人指定为法定继承人时,就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法定继承的规定来确定继承人顺序。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法定继承这个概念。法定继承就是在没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等特殊安排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和份额来分配遗产。这里的遗产在保险的情境下,就是保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明确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也就是说,当被保险人去世,保险金作为遗产分配时,首先由这些人来继承。这里的子女,涵盖了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放弃继承、丧失继承权时,就轮到第二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在分配保险金时,如果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就不能参与分配。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才有机会继承保险金。而且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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