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间人自行提高办证费用后被诈骗,这种情况下中间人是否犯罪?
最近遇到一个事儿,有人找中间人帮忙办证,中间人私自提高了办证费用,结果自己反倒被诈骗了。现在不清楚这种情况下中间人会不会被认定为犯罪,想知道具体是怎么判定的,还请专业人士给解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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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中间人在自行提高办证费用后被诈骗的情况下是否犯罪,需要根据其主观认知和客观行为来确定,相关分析如下: 如果中间人明知对方是在实施诈骗行为,仍然参与其中,比如在知道对方通过欺骗手段获取财产的情况下,还帮着牵线搭桥、协调相关事务,那么中间人就可能构成诈骗罪的共犯。根据《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在这种情况下,中间人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应当按照参与的全部数额承担刑事责任。例如,诈骗团伙计划通过虚构办证事实骗取他人钱财,中间人清楚该计划并协助宣传、引导他人参与办证,即便后来中间人也被诈骗,其依然构成犯罪。 若中间人能够证明自己确实不知道这是诈骗行为,也就是缺乏犯罪的主观故意,那么一般不构成诈骗罪,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赔偿受害者的损失。比如,中间人只是正常帮忙介绍办证渠道,对诈骗方的诈骗意图和手段并不知情,且有证据可以证明自己不知情,此时中间人不构成犯罪,但可能需要对受害者因该事件遭受的经济损失进行适当赔偿。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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