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及适用解释具体内容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是为在审理民事侵权案件中正确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而制定的。以下从多个方面介绍其具体内容及适用解释。 首先,适用范围方面。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也应当依法予以受理。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同样在适用范围内。这意味着当我们的这些权利或特定物品受到侵害时,是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 其次,主体资格问题。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或者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遗体遭受侵害,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列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为原告;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可以由其他近亲属提起诉讼,列其他近亲属为原告。也就是说,在特定情况下,死者的近亲属也有权利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再者,责任构成和赔偿数额问题。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成立需要侵权行为具有违法性、存在损害后果、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以及侵权人存在过错。而关于赔偿数额的确定,要根据以下因素: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这表明赔偿数额不是随意确定的,而是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 最后,司法实践中的适用。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严格依据该解释来审理相关案件。例如在一些人身伤害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不仅身体受到伤害,精神上也遭受了痛苦,就可以依据此解释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同时,法院会根据具体的证据和事实,结合上述的责任构成和赔偿数额确定因素来做出公正的判决。总之,该解释为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