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我听说有个亲戚因为寻衅滋事罪被抓了,不太清楚这个罪名具体咋回事。想了解下关于寻衅滋事罪的司法解释,弄明白在法律上,哪些行为算寻衅滋事,怎么判定,量刑标准又如何,心里有个底。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寻衅滋事罪是一个在日常生活中大家可能经常听说,但又不太清楚具体含义的罪名。下面为你详细解释寻衅滋事罪的司法解释相关内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不是因为合理的事由,而是出于一些不良目的去实施某些行为,就可能构成寻衅滋事。


对于寻衅滋事的具体行为表现,该解释进一步明确,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情节恶劣”:多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持凶器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情节严重”: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的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认定方面,解释规定,在车站、码头、机场、医院、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应当根据公共场所的性质、公共活动的重要程度、公共场所的人数、起哄闹事的时间、公共场所受影响的范围与程度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对于量刑方面,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最新问题

车祸致使对方住院,自己有义务帮对方请护工吗?

我前几天开车不小心出了车祸,对方受伤住院了,现在对方家属提出让我帮忙请护工,我不太清楚这是不是我必须要做的。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从法律角度讲,我到底有没有义务帮对方请护工呢?

企业被收购后员工利益会受到哪些影响?

我所在的企业最近要被收购了,心里很不踏实,特别担心自己的利益受损。想知道收购完成后,我的工作岗位还能不能保住,工资和福利会不会有变化,要是被裁员了有没有补偿,希望了解企业被收购后员工利益的具体保障情况。

租赁合同签订后怎么修改?

我之前和房东签了租赁合同,现在因为一些情况,想对合同里的租金支付方式和租赁期限进行修改,不知道该怎么做。也不清楚修改合同需要什么条件和步骤,会不会有什么法律风险,所以想了解一下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何修改。

实习协议中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我打算去一家公司实习,公司说要签实习协议。我不太清楚这个协议里应该有啥内容,担心自己权益得不到保障。想了解下实习协议里按法律规定必须包含的内容有哪些,好做到心中有数。

被告人在法庭上说原告反口咬人该怎么办?

我是一起民事案件的法官,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突然说原告反口咬人,现场气氛有点混乱。我不太清楚遇到这种情况该按照什么程序和法律规定处理,想了解一下如何妥善应对这种状况,保证庭审顺利进行。

最高院不下判决最高检察院管吗?

我有个案子到了最高院,等判决等了很久都没消息。我就想了解下,如果最高院一直不下判决,最高检察院会不会管这个事儿呢?我不太清楚这两个部门之间的职责关系,想知道有没有相关的监督机制。

车船税是车船使用税吗?

我在处理车辆相关税务时,看到车船税和以前听说过的车船使用税,不太确定它们是不是一回事。想知道这两者有没有区别,在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中有什么不同,有没有懂的朋友帮忙解答一下?

法律见证服务可以开专票吗?

我找了一家律所做法律见证服务,现在业务完成了,我想让律所给我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公司抵扣。但我不太确定法律见证服务能不能开专票,想了解一下具体的规定是怎样的。

泰美镇的案件由哪个法庭管辖?

我在泰美镇遇到个法律纠纷,现在要走法律程序,但不知道该去哪个法庭起诉。我不太清楚法庭管辖的规则,也不了解泰美镇这种镇级区域的案件到底归哪个法庭来处理。想知道有没有明确的规定能让我确定管辖法庭。

学校门口的小商贩该怎么举报?

学校门口总有小商贩摆摊,不仅影响交通,而且卖的食品感觉也不卫生,我想举报这些小商贩,但不知道该通过什么途径去举报,有人能给我说说具体该怎么操作吗?

有进项没销项该怎么处理?

我公司最近有进项发票,但没有销项发票,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是可以留到以后抵扣,还是有其他的办法呢?我不太清楚相关的税务规定,担心处理不当会带来税务风险,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如何下载个人所得税APP?

我需要申报个人所得税,听说可以通过APP来操作,但是不知道该怎么下载这个个人所得税APP。我担心下载到不正规的版本,影响我的税务申报。想问问具体该怎么下载,从哪些渠道下载比较靠谱呢?

欠款合同不见的情况下还款合同怎样写才有效?

我之前和别人签了欠款合同,结果不小心把合同弄丢了。现在对方要还款,让我写个还款合同。我担心写不好没有法律效力,想问问在欠款合同不见的情况下,这个还款合同要怎么写才是有效的,具体内容要包含些什么呢?

营业执照没有公司章只有市场监督管理局章是否可以使用?

我拿到的营业执照上只有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章,没有公司章。我不太确定这样的营业执照能不能正常使用,比如去银行开户、签合同之类的业务,会不会因为没有公司章而受阻呢?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交通事故的医疗费应该由谁赔偿?

我前段时间遭遇了交通事故,受了伤去医院治疗花了不少钱。现在我就想弄清楚这笔医疗费到底该由谁来赔偿,是肇事司机,还是保险公司,还是有其他规定呢?我不太懂法律,希望能有人给我详细讲讲。

苏州醉驾会拘役多久?

我在苏州,因为一些原因醉驾了。我特别担心会被拘役,不知道在苏州醉驾的话一般会拘役多长时间,想了解清楚这个情况,心里也好有个底,所以来问问具体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工资突然变少是否可以申请仲裁?

我这个月工资突然少了很多,也没收到公司的任何说明。我想知道这种情况能不能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权益,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具体该怎么做呢?

交寄货物时应注意哪些格式条款等问题?

我最近要交寄一批货物,听说这里面涉及很多格式条款,我不太懂这些。我担心自己签了不合理的条款,到时候货物出了问题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想了解下交寄货物时,在格式条款方面具体要注意哪些问题,避免自己的权益受损。

土地批租的概念是什么,它跟土地征收有何区别?

我最近在处理一些土地相关的事务,遇到了土地批租和土地征收这两个概念。不太清楚土地批租到底是什么意思,也不明白它和土地征收有什么不一样。想了解一下它们各自的含义以及两者之间具体的区别,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交首付没签协议该如何处理?

我买房子交了首付,但是没和开发商签协议。现在有点担心自己权益没保障,也不知道后续该怎么办。想了解下在这种情况下,从法律角度应该怎么处理,需要注意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