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因不具备结婚法定条件而导致的婚姻是否无效?

我和对象登记结婚了,后来才知道他隐瞒了自己有重大疾病的情况,我感觉我们的婚姻可能不符合法定条件。我想了解下,像这种不具备结婚法定条件的情况,婚姻是不是就会被认定无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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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效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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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婚姻的有效性是受到法律严格规范的。当出现不具备结婚法定条件的情形时,婚姻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下面将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什么是无效婚姻。无效婚姻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男女两性的结合。简单来说,就是这种婚姻从一开始就不被法律所承认,不具有婚姻应有的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对于重婚这种情况,就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比如,甲已经和乙结婚了,在没有和乙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又和丙登记结婚,那么甲和丙的婚姻就是无效的。这是因为我国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制,重婚严重违反了这一基本原则。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是指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直系血亲很好理解,就是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比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等。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包括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等。法律这样规定是基于遗传学和伦理道德等多方面的考虑,因为近亲结婚可能会增加遗传疾病的发生几率,对后代的健康产生不利影响。 未到法定婚龄,即男方未达到二十二周岁,女方未达到二十周岁就结婚的情况。法定婚龄是法律规定的结婚的最低年龄,它是根据人的生理和心理发育状况以及社会发展等因素确定的。未达到法定婚龄结婚,可能会因为双方在心智和经济等方面还不够成熟,无法很好地承担起婚姻的责任和义务。 另外,2021年之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婚姻也属于无效婚姻,但《民法典》生效后,这种情况不再属于无效婚姻的情形。如果一方在结婚前隐瞒了重大疾病,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如果婚姻被认定为无效,那么就意味着双方之间不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在财产处理方面,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于子女抚养问题,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综上所述,当存在不具备结婚法定条件的情况时,婚姻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但具体的认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并通过法定程序由人民法院来进行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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