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管辖地是如何确定的?
我和公司发生了劳动纠纷,打算申请劳动仲裁,但不清楚该向哪个地方的仲裁委提出申请。是公司注册地,还是我实际工作地,又或者有其他规定呢?想了解下劳动仲裁管辖地具体是怎么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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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管辖地的确定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这一规定对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申请仲裁至关重要。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这里涉及到两个关键概念,“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合同履行地”就是劳动者实际工作的地点。比如说,你在A市的一个项目上工作,那么A市就是劳动合同履行地。而“用人单位所在地”,一般指的是用人单位的注册登记地。如果用人单位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与注册登记地不一致的,那么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 确定管辖地有其重要意义。以劳动合同履行地优先管辖为例,这是因为劳动合同履行地往往是劳动争议发生的实际地点,相关证据、证人等大多集中在这里,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管辖,便于当事人参加仲裁活动,也便于仲裁委调查取证,查明案件事实。 所以,当你要申请劳动仲裁时,你既可以选择在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申请,也可以选择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申请。要是双方分别向不同地方的仲裁委申请了,那就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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