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费十个点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我在一笔业务中,中介说要收取十个点的居间费。我不太了解这个比例合不合理,也不知道这样的收费在法律上是否有效。我担心如果签了合同,之后会不会因为这个比例问题出现纠纷,所以想问问居间费十个点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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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居间费十个点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居间费。居间费就是在居间合同里,居间人给委托人提供媒介服务或者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而委托人按照约定支付给居间人的报酬。简单来说,就是中介促成交易后应得的费用。 从法律层面来看,我国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对居间费的具体比例作出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第九百六十三条规定,“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这意味着,只要委托人和居间人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确定了居间费的比例,并且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那么这个约定就是有效的。 回到居间费十个点是否有效的问题上,如果是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并且都认可这个比例,同时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那么居间费十个点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然而,如果这个比例明显过高,导致显失公平,在特定情况下,利益受损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撤销该约定。比如,居间人在提供服务时没有付出与十个点比例相匹配的劳动,或者利用委托人的急迫需求、缺乏经验等优势,迫使委托人接受不合理的高额居间费,就可能被认定为显失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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