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中坐了牢就不用赔钱了吗?
我涉及一个刑事附带民事的案子,对方说自己宁愿坐牢也不赔钱,想问问是不是坐了牢就真的不用赔钱了,我该怎么维护自己能拿到赔偿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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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坐牢并不意味着就不用赔钱了。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法律责任。刑事责任是犯罪人因实施犯罪行为而应当承担的国家司法机关依照刑事法律对其犯罪行为及本人所作的否定评价和谴责,简单来说就是犯罪后要接受的刑罚,比如坐牢、拘役等。而民事责任主要是一种民事救济手段,旨在使受害人被侵犯的权益得以恢复,就像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受害人要求犯罪人赔偿因其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 其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这就明确了犯罪人不能因为承担了刑事责任就免除其民事赔偿责任。 最后,如果犯罪人坐牢后不履行民事赔偿义务,受害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以此来保障受害人获得应有的赔偿。所以,即使犯罪人坐了牢,该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还是要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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