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30天冷静期一定要30天吗?
我和我对象打算离婚,听说现在有离婚30天冷静期。但我们俩都已经想好了,不想等那么久,就想知道这个离婚30天冷静期是必须要等满30天吗,能不能提前结束这个冷静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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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30天冷静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的一项制度。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双方在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后,婚姻登记机关会给予30天的时间让双方重新考虑是否真的要离婚。在这30天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从法律规定来看,离婚冷静期是必须要经过30天的,不能提前结束。这是法律强制性的规定,目的是为了避免夫妻双方因为一时冲动而草率离婚,给双方和家庭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在这30天冷静期内,夫妻双方可以充分地沟通和交流,重新审视自己的婚姻关系,思考离婚的决定是否正确。如果冷静期届满后,双方仍然坚持离婚,那么可以在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如果超过了这个期限没有申请,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需要重新申请离婚并再次经过30天的冷静期。 不过,如果夫妻双方确实无法协商一致离婚,也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离婚中,是没有离婚冷静期的规定的。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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