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500元属于盗窃未遂吗?


要判断盗窃500元是否属于盗窃未遂,首先需要理解盗窃既遂和未遂的概念。 盗窃既遂,通俗来讲,就是犯罪人已经成功地控制了被盗财物。比如小偷把别人钱包偷到手并且能够自由支配钱包里的财物,这就属于盗窃既遂。而盗窃未遂,是指犯罪人已经着手实施盗窃行为,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最终没有实际控制财物。像小偷在偷钱包的时候被当场抓住,钱包没偷到手,这就是盗窃未遂。 在判断是否构成盗窃既遂还是未遂时,有一个重要的标准叫做“控制说”。也就是说,要看行为人是否实际控制了被盗财物。如果行为人已经实际控制了财物,那就是既遂;如果没有实际控制,就是未遂。 对于盗窃500元的情况,还需要考虑法律规定的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不同地区会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如果当地的立案标准高于500元,单纯从数额上看,盗窃500元可能达不到盗窃罪的立案标准。 但这并不意味着盗窃500元就不违法了。即使数额未达到立案标准,如果存在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情形,依然可能构成盗窃罪。比如多次盗窃,不管每次盗窃的数额多少,只要在一定时间内实施了三次以上盗窃行为,就可能构成盗窃罪。 回到盗窃500元是否为盗窃未遂的问题,如果行为人已经将财物拿在手中,但还没来得及离开现场就被发现并制止,按照“控制说”,此时行为人并没有实际控制财物,这种情况一般会认定为盗窃未遂。如果行为人已经将财物带出了特定的场所,能够自由支配该财物,即使数额是500元,也可能会被认定为盗窃既遂。不过,最终是否构成犯罪以及犯罪形态的认定,需要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的案件事实和证据来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