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追加担保是否有效?
我之前签了一份借款合同,现在出借方要求追加担保。我不太清楚这在法律上是否有效,担心会给自己带来一些未知的风险和责任。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借款合同追加担保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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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追加担保一般是有效的,但前提是借款合同本身合法有效。 首先,要明白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 。而追加担保时需要再签订一份保证合同,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也就是借款合同)的从合同。这意味着如果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保证合同通常也无效,不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 ) 。 其次,这份追加担保的保证合同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并且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也就是说,签订保证合同的各方,要清楚自己在做什么,是自愿签订的,不存在被欺骗、胁迫等情况。同时,合同内容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如果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要是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各自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例如,保证人在不了解情况被误导下签订了无效保证合同,若债权人存在故意误导的过错,那么债权人可能要承担一定责任。 相关概念: 主债权债务合同:就是最初的、基础的债权债务关系合同,在本题中就是借款合同。 从合同:依赖于主合同存在而存在的合同,其效力受主合同影响,本题中的保证合同就是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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