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人的监护人是不是自愿的?
我最近在了解成年人监护相关的知识,不太清楚成年人如果有监护人的话,这个监护人是不是出于自愿来担任的。我想知道在法律层面上对于成年人监护人自愿与否是怎么规定的,有没有什么特殊情况。
展开


一般情况下,成年人的监护人是自愿的。 从法律概念来讲,通常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够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所以成年后一般是没有监护人的,监护关系会终止。比如一个正常的成年人在生活、工作等各方面都能独立自主地做出决策和行为,就不需要监护人。 然而,存在特殊情况。当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时,仍然需要有监护人。例如,一些成年人因患有精神疾病等原因,无法辨认自己的行为,此时就需要设立监护人来保护其人身、财产等权益。在这种情况下,成为该成年人的监护人通常是自愿的,但可能需要经过相关组织的同意。比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等的同意。 法律依据方面,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监护制度有明确规定,其中明确了监护的设立、变更等相关内容,保障了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当这些特殊成年人需要监护人时,遵循相关法定程序确定监护人,而一般是基于自愿原则,同时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