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后要钱算敲诈吗
我前段时间遭遇了一起肇事逃逸事件,后来找到了逃逸者。我向他提出赔偿我的损失,包括车辆维修费用和这段时间的交通费用等。但他说我这是敲诈,我有点担心。我想知道,在肇事逃逸这种情况下,我向对方要钱到底算不算敲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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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敲诈勒索的概念。敲诈勒索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通俗来讲,就是通过威胁等手段,让别人不情愿地交出钱。 在肇事逃逸的情况下,被侵权人向逃逸者索要赔偿,这一般是正常的合法诉求,不算敲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同时,被侵权人因肇事逃逸遭受的财产损失,如车辆维修费用、因车辆无法使用产生的合理交通费用等,侵权人也有责任进行赔偿。 不过,如果被侵权人索要的金额远远超出了合理的赔偿范围,并且使用了威胁、要挟等手段强迫逃逸者给钱,那就有可能构成敲诈勒索。所以,判断是否算敲诈,关键在于要钱的目的是否合法、金额是否合理以及索要的方式是否正当。如果只是基于实际损失合理索要赔偿,那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不算敲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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