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是否会告知单位?
我因一些事情被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现在心里很忐忑,特别担心单位会知道这件事。我也不清楚相关的规定,想问问取保候审的情况会不会告知单位呢?要是告知的话,在什么情况下会告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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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关于取保候审是否会告知单位,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必须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该法条中并没有涉及到要通知单位的相关内容。 不过,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告知单位的可能性。比如在执行取保候审时,需要单位协助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监管的情况下,司法机关可能会联系单位告知相关情况。还有,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以工作单位作为其居住地,且司法机关认为有必要通知单位以便更好地执行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也可能会告知单位。但这并不是绝对的,是否告知单位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由司法机关来综合判断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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