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分公司是否属于行政审批局负责?
我打算开一家分公司,不太清楚开设分公司的审批工作是不是由行政审批局来负责。我想知道整个开设分公司的流程里,行政审批局具体承担什么样的角色,是不是所有和开设分公司相关的审批都要找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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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分公司在一定程度上是属于行政审批局的业务范畴,但要明确这其中的情况,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行政审批局和开设分公司的相关概念。行政审批局是政府设立的对审批事项进行集中办理的部门,它的主要职责是统一行使相关的行政审批权,提高审批效率,方便群众办事。而开设分公司是指总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这里的公司登记机关,在很多地方就是行政审批局。行政审批局会对分公司设立的申请进行审查,包括提交的文件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等内容。比如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以及营业场所证明等文件都需要行政审批局审核。 不过,并不是开设分公司的所有事务都完全由行政审批局负责。如果分公司从事的经营活动涉及到特定行业的许可审批,比如餐饮行业需要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那么还需要到对应的行业主管部门去办理相关的许可。也就是说,行政审批局主要负责分公司设立登记这一环节的审批工作,但如果涉及到行业准入许可等其他审批,可能就需要其他主管部门来负责了。所以,在开设分公司时,要根据具体的业务情况,确定需要经过哪些审批程序和找哪些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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