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竞业限制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我之前和公司签了竞业限制协议,现在我离职后去了协议里限制的竞争单位工作,公司说要追究我责任。我就想知道这种因为违反竞业限制引发的事儿,是不是属于劳动争议啊?我不太懂,想弄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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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违反竞业限制是属于劳动争议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竞业限制。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和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这是为了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相关保密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而竞业限制协议是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或者结束后产生的,它与劳动合同密切相关。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就是对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的不履行,这属于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范畴。 所以,当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此产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双方可以先尝试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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