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断工龄款是否适合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我和我爱人现在面临离婚,在财产分割上产生了分歧。我之前有一笔买断工龄款,我觉得这是我个人的,但我爱人认为应该算共同财产来分割。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讲,买断工龄款到底能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呢?
展开


买断工龄款是否适合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来判定。 首先,我们要明白“买断工龄”的含义。在一些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企业会按照员工的工作年限、工资水平等因素,一次性支付给员工一定数额的货币,以此解除企业和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这就是所谓的“买断工龄”,这笔钱就是买断工龄款。 从法律性质来看,买断工龄款具有一定的人身属性。它是企业对员工在过去工作期间的经济补偿,与员工的个人身份紧密相关,是对员工失去工作岗位后的一种生活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然而,买断工龄款并不完全等同于上述规定中的财产类型。 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对于买断工龄款的分割倾向于按照夫妻关系存续年限进行合理分割。具体来说,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员工名下的买断工龄款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员工参加工作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举例来说,如果一方在30岁时获得买断工龄款,到离婚时夫妻婚姻关系存续了10年,人均寿命按70岁计算,那么先计算出年平均值(买断工龄款总额÷(70 - 30)),再用婚姻关系存续的10年乘以年平均值,这部分数额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进行分割。其余部分则属于获得买断工龄款一方的个人财产。 综上所述,买断工龄款不能简单地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个人财产,而是要根据婚姻关系存续年限等因素进行合理分割。这样既考虑到了买断工龄款的人身属性,又兼顾了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的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