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补是否属于免税收入?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每个月公司都会发一定金额的车补。我不太清楚这部分车补需不需要交税,它是不是属于免税收入呢?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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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补是否属于免税收入,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首先,我们要明确免税收入的概念。免税收入是指属于企业的应税所得但按照税法规定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对于个人来说,就是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收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245号)规定,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向职工个人支付的收入,均应视为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企业给员工发放的车补不属于免税收入,是要计入工资薪金,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不过,如果是一些特殊情况,例如符合当地规定标准的公务用车补贴,并且有相关的文件依据和规范的发放管理办法等,在经过税务机关备案等程序后,有可能在一定标准内是可以免税的。但不同地区对于公务用车补贴的免税标准和管理要求是不一样的。所以,判断车补是否为免税收入,关键要看其发放的性质、是否符合当地政策规定等。如果对车补纳税情况存在疑问,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获取准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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