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保安患白内障算工伤吗?赔偿多少?

我是一名保安,最近检查出得了白内障。我平时工作经常值夜班,眼睛长期处于疲劳状态,不知道这能不能算工伤。如果算工伤的话,赔偿又有多少呢?我很担心这病会影响以后的生活,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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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认定
  • #工伤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来解释一下工伤的概念。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关于保安患白内障是否算工伤,这需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来判断。该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一般情况下,白内障本身并不在职业病目录范围内。如果保安的白内障是由于工作中眼睛直接受到事故伤害(比如化学物质溅入眼睛、外力撞击等)导致的,且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就可以认定为工伤。但如果仅仅是因为长期值夜班、眼睛疲劳引发的白内障,通常很难直接认定为工伤,因为这种情况不属于明确列举的工伤情形,也不符合职业病的定义。 如果被认定为工伤,赔偿金额的计算就比较复杂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伤残津贴等。医疗费是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如果经过劳动能力鉴定达到伤残等级,还会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根据伤残等级不同而有所差异,例如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等。总之,具体的赔偿金额要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等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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