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刑事拘留改监视居住是好是坏?

我家里人之前被刑事拘留了,现在通知说要改成监视居住,我不太懂这两个有啥区别。就想问问从刑事拘留改成监视居住,这情况是变好了还是变差了呀?对后续处理会有啥影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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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事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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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和监视居住都属于刑事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呢,就是司法机关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或者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一般来说,刑事拘留是在情况比较紧急,认为有必要立即限制犯罪嫌疑人自由的时候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等等。 监视居住则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从刑事拘留改为监视居住,一般来说对当事人是相对有利的。因为刑事拘留是把人关押在看守所,完全限制了人身自由;而监视居住虽然也限制了一定的人身自由,但当事人可以在指定的住处或居所内生活,能够和家人一定程度上保持联系,生活条件也相对较好。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案件的最终结果就一定朝着有利的方向发展。监视居住只是一种强制措施的变更,后续司法机关还是会继续对案件进行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最终的处理结果还是要根据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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