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能改为刑事拘留吗?
我被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了,心里一直很不安,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有没有可能被改成刑事拘留呢?我不太了解这两者之间的转换规则,也不清楚在什么情况下会发生转换,所以很想弄明白这个问题。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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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指定的居所居住,并对其人身自由加以限制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也就是说,如果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人违反了相关规定,比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干扰证人作证等,并且情节达到严重的程度,那么就有可能被变更强制措施为刑事拘留。
此外,如果在监视居住期间,发现了新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可能会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并且采取监视居住措施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也可能会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变更为刑事拘留。所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有可能改为刑事拘留的,关键要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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