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一方擅自更改子女姓氏是否合法?
我和前妻离婚了,孩子归她抚养。最近我发现她没和我商量就把孩子姓氏改了,改成她现在丈夫 的姓。我想知道她这么做合不合法,我有没有权利让孩子恢复原来的姓。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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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夫妻离婚后一方擅自更改子女姓氏是否合法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背后的法理。姓氏,作为一个人的重要标识,它不仅代表着家族的传承,也与个人的身份认同紧密相连。在婚姻家庭关系中,子女的姓氏确定往往遵循一定的规则和习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这一规定明确了子女姓氏的选择范围,一般情况下是随父姓或者母姓。
而对于夫妻离婚后一方擅自更改子女姓氏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明确指出,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这是因为,子女姓氏的确定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协商的结果,离婚后,任何一方都不能擅自改变。
从法律角度来看,子女的姓氏变更涉及到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未成年人在民事行为能力上存在一定的限制,他们的重大事项需要由监护人共同协商决定。夫妻双方作为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在涉及子女姓氏变更这样的重大问题上,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