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亵儿童即使儿童自愿是否构成犯罪?
我遇到个事儿,有人说和一个孩子自愿发生了那种行为,可孩子还没成年。我就想知道,在这种孩子自愿的情况下,这还算不算犯罪啊?我不太懂法律,就怕有些情况界定不清晰,所以来问问。
展开


在我国法律中,猥亵儿童即使儿童表示自愿,同样构成犯罪。首先,我们要明确“猥亵儿童”这个法律概念。猥亵儿童指的是用性交以外的方式,对不满十四周岁的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像抠摸、亲吻、搂抱等举动都在此范畴。儿童由于身心发育尚未成熟,缺乏对性行为及其后果的正确认知和判断能力,所以法律对他们给予特殊保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也就是说,不管儿童是否自愿,只要实施了猥亵儿童的行为,就会触犯刑法,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如此规定,是为了全方位保护儿童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防止犯罪分子以儿童“自愿”为借口逃避法律制裁。因为儿童在认知和意志方面的不成熟,他们所谓的“自愿”并不能真实反映其意愿,所以法律不认可这种“自愿”。这也体现了法律对弱势群体的关怀和保障。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