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是否有必要清偿?
我和配偶在婚姻期间有一些共同债务,现在因为一些原因面临债务偿还问题。我不太清楚这些共同债务是不是必须要还,也不知道不还会有什么后果。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夫妻共同债务到底有没有必要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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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是有必要清偿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了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比如夫妻一起贷款买房子,这个房贷就是典型的夫妻共同债务。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再看债务清偿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这就说明,无论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的时候,夫妻共同债务都需要进行清偿。如果不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有权通过法律途径来追讨债务,夫妻双方可能会面临被起诉的风险。一旦债权人胜诉,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比如冻结夫妻双方的银行账户、查封房产等,来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所以,夫妻共同债务是必须要清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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