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是一人还一半吗?


在探讨夫妻共同债务是否一人还一半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指的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了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比如夫妻一起借钱买房、为了家庭生意借款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这意味着,夫妻共同债务并不一定是一人还一半。在实际处理中,如果夫妻双方有共同财产,会先用共同财产来偿还债务。如果共同财产足够还清债务,就不存在后续的债务分担问题。 当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时,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债务的分担比例,这个比例不一定是一人一半,可以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比如双方的经济状况、债务的主要用途等。例如,如果一方收入较高且债务主要是用于支持其事业发展,双方可能协商由该方承担较大比例的债务。 要是夫妻双方无法就债务分担达成协议,就需要由人民法院来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双方的经济能力、对债务形成的过错程度等,最终确定一个合理的债务分担方案,这个方案也不一定是平均分担。所以,夫妻共同债务不一定是一人还一半,具体的偿还方式和比例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