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均无配偶的同居关系受法律保护吗?
我和对象都没有配偶,现在我们住在一起了。但我不知道这种双方均无配偶的同居关系在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它受不受法律保护呢?我有点担心万一以后有什么纠纷,不知道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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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双方均无配偶的同居关系是指没有经过法定的结婚登记程序,男女双方共同生活在一起的一种关系。 这种同居关系本身,我国法律并没有给予全面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合法的婚姻关系是需要经过结婚登记来确立的。只有办理了结婚登记,夫妻之间才会享有法律规定的一系列权利和义务,比如相互扶养的义务、继承遗产的权利等。而同居关系中的男女双方,并不具有这些法定的权利和义务。 不过,在同居期间涉及到的一些财产和子女问题,法律还是会进行处理的。在财产方面,如果同居期间双方共同购置了财产,那么在解除同居关系时,这些财产可以按照一般共有财产来处理。这就意味着,需要根据双方的出资情况等因素来确定各自的份额。例如,如果双方一起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子,那么在分割时就会考虑双方的出资比例等情况。 对于同居期间所生的子女,他们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这是基于《民法典》中对子女权益保护的规定,目的是保障非婚生子女的健康成长。 所以,虽然双方均无配偶的同居关系本身不受法律全面保护,但涉及到的财产和子女问题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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