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成等于工资加绩效是否合法?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公司说提成就是工资加绩效的总和。我有点疑惑,这样的说法合理合法吗?我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想了解在法律层面,提成能不能简单等同于工资加绩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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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提成是否等于工资加绩效是否合法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工资、绩效和提成这几个概念。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是劳动者劳动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绩效工资则是根据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来确定的工资部分,它通常与员工的工作表现、工作成果等挂钩。提成是一种按照一定比例从业务金额中提取的报酬,一般与员工促成的业务量相关。 从法律角度来看,《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明确指出,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这六个部分组成。提成在很多情况下是作为工资的一部分,通常属于计件工资或者奖金的范畴。绩效工资同样也是工资的组成部分。 然而,提成并不等同于工资加绩效。工资是一个相对固定的劳动报酬,是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后应得的基本收入。绩效工资是对员工工作表现的一种奖励或调整。而提成是基于员工的业务业绩额外获得的报酬。如果公司将提成定义为工资加绩效,这种做法可能存在混淆概念的问题。 在实际的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资、绩效和提成的计算方式、支付标准等内容。如果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提成等于工资加绩效,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从合同约定的角度来看是合法的。但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约定,或者这种约定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比如导致劳动者的基本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那么这种做法就是不合法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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