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考验期是否计入刑期?
我因犯罪被判刑,后来获得了假释。现在我想了解一下,假释考验期这段时间能不能算在我总的刑期里面呢?我不太清楚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想弄明白这个问题,好心里有个底。
展开


在探讨假释考验期是否计入刑期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假释和假释考验期的概念。假释指的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了一定时间的刑罚之后,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司法机关将其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而假释考验期则是对被假释的犯罪分子进行监督的期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三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法律并没有规定假释考验期可以计入刑期。也就是说,假释考验期是独立于刑期之外的一个时间段,主要是为了对犯罪分子进行监督和考察,看其是否真正符合假释的条件,是否会再次危害社会。 从立法目的来看,设置假释考验期的目的在于对假释的犯罪分子进行监督和约束,促使其在考验期内继续保持良好的行为表现,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如果将假释考验期计入刑期,那么就可能会削弱这种监督和约束的作用,使得犯罪分子可能不会认真对待假释考验期,不利于其改造和社会的安全稳定。 所以,综合法律规定和立法目的,假释考验期是不计入刑期的。比如,张三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已经执行了6年,获得假释,那么他的假释考验期就是剩余的4年刑期。在这4年假释考验期内,这4年是不会被算入他总的10年刑期里面的。只有在假释考验期内遵守规定,考验期满后,才视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