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提成工资是否应作为加班工资计算基数?

我是一名销售人员,工资里有一部分是提成。最近经常加班,但是公司计算加班工资时没把提成算进去。我想知道在法律上,提成工资到底要不要作为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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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提成工资是否应该作为加班工资计算基数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提成工资和加班工资。提成工资是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按照一定比例计算得出的额外报酬,它与员工的业务量或销售额等指标挂钩。而加班工资则是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继续工作所应获得的额外劳动报酬。 在我国,对于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相关法律法规有明确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但该法律条文并未明确“工资”是否包含提成工资。 不过,各地的工资支付条例对此有进一步的细化。例如,《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九条规定,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这里的“正常出勤月工资”是否包含提成工资,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判断。如果提成工资是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内的劳动所得,并且具有相对稳定性和规律性,那么它应该被纳入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从司法实践来看,法院在判断提成工资是否作为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时,通常会考虑提成工资的性质和发放方式。如果提成工资是基于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的业绩计算的,并且是员工工资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法院倾向于将其作为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例如,销售人员每月的提成相对稳定,且与日常工作紧密相关,那么在计算加班工资时就应包含这部分提成。 相反,如果提成工资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是基于偶然的业务机会获得的,或者是对员工长期业绩的奖励,那么可能不会被纳入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比如,某笔大额订单的提成是在完成特定项目后一次性发放,与日常加班没有直接关联,这种情况下可能就不会将其作为计算加班工资的依据。 综上所述,提成工资是否应作为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不能一概而论。劳动者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可以参考当地的工资支付条例,并结合自身提成工资的性质和发放方式,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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