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共同财产是否一定要分割?
我和另一半刚办完离婚手续,对于婚后的共同财产有点拿不准。不知道是不是必须要进行分割,还是说可以不分割留着以后再说?我想了解下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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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共同财产并非一定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在此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从法律角度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里强调的是“离婚时”,也就是说法律给予了夫妻双方自主协商处理共同财产的权利。 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时达成一致意见,决定不分割共同财产,这是完全合法有效的。比如双方可能出于对子女成长环境稳定性的考虑,或者基于对未来情况的不确定性,选择暂时不分割财产。在这种情况下,财产的共有状态会持续存在,双方都对该财产享有相应的权益。 然而,若日后双方对于财产分割产生争议,任何一方都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分割共同财产。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和判决。所以,离婚后共同财产是否分割取决于夫妻双方的意愿和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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