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什么属于离婚后财产分割的范围?

我和配偶刚办理完离婚手续,现在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我不太清楚到底哪些财产是可以在离婚后进行分割的,是所有婚后的财产都算吗,还是有其他的判定标准呢?希望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展开 view-more
  • #离婚财产
  • #财产分割
  • #夫妻共同财产
  • #夫妻个人财产
  • #民法典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后财产分割的范围是指在夫妻离婚时,哪些财产需要进行分配的界定。要明确这个范围,首先得区分夫妻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夫妻共同财产才属于离婚后财产分割的范畴。 夫妻个人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只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以下几类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像在结婚前购买的房产、车辆等;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比如交通事故的伤残赔偿金,这是对受到伤害一方的补偿,具有特定人身属性,归个人所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例如遗嘱写明某套房子只留给夫妻中的一方;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像男士专用剃须刀、女士专用化妆品等;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这些个人财产在离婚时是不参与分割的,仍归财产所有者个人。 而夫妻共同财产则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比如夫妻双方工作获得的薪水、奖金以及兼职劳务所得;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像夫妻共同经营一家店铺获得的利润,或者共同投资股票获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例如一方创作的作品获得的稿费、专利的许可使用费等;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这部分财产在离婚时一般需要进行分割。 在实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通常会遵循一些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也就是说,首先夫妻双方可以自己协商如何分割共同财产,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并且会倾向于保护子女、女方以及无过错方的利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