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用员工身份申请宽带却未通知本人,这种情况合法吗?
我发现公司用我的身份去申请了宽带,可事先根本没通知我。我就想知道公司这么做合不合法,我有哪些权益受到影响,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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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未经员工本人同意,使用员工身份申请宽带的行为可能涉及到多方面的法律问题。 从民事法律角度来看,这可能侵犯了员工的姓名权。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规定,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第九百九十一条规定,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公司未经员工许可使用其身份信息申请宽带,属于不当使用员工姓名的行为,侵犯了员工的姓名权。 从信息保护方面来说,员工的身份信息属于个人信息的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公司作为处理者,在处理员工个人信息时,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个人信息。公司未通知员工就使用其身份申请宽带,显然没有遵循这些原则,侵犯了员工的个人信息权益。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员工可以要求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如注销以其身份申请的宽带业务。若因公司的侵权行为给员工造成了损失,比如产生了费用、影响了个人信用等,员工有权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要求公司赔偿损失。同时,员工也可以向相关部门,如消费者协会、工信部门等进行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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