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合同没约定培训费,辞职时单位要求赔偿合理吗?

我和单位签的劳动合同里没提到培训费的事。现在我打算辞职,单位却让我赔偿培训费,我觉得不合理,但又不确定。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单位这种要求合理吗?我需不需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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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培训费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劳动合同没约定培训费,辞职时单位要求赔偿是否合理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首先,明确培训费在法律上的概念。培训费指的是用人单位为了提升劳动者的工作技能,让劳动者参加特定的培训所产生的费用,包括培训课程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从这条法律规定可以看出,用人单位要让劳动者赔偿培训费,有一个重要前提,就是要和劳动者约定服务期。而约定服务期的基础,是双方要签订相关协议。如果劳动合同里没有关于培训费的约定,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单位缺乏让劳动者赔偿培训费的合同依据。 在实际情况中,如果单位确实为劳动者提供了专业技术培训并支付了费用,即便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单位可能会主张存在事实的培训服务关系。但是,劳动者也有相应的抗辩权利。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提供培训费用的相关凭证,比如培训发票、支付记录等。如果单位无法提供有效凭证,那么其要求赔偿培训费就很难得到法律支持。 另外,如果单位提供的培训是一般性的入职培训、岗位适应性培训等,这类培训通常被视为用人单位为了让劳动者能够更好地适应工作环境、开展工作而进行的必要投入,一般不应要求劳动者赔偿费用。 综上所述,在劳动合同没约定培训费的情况下,单位在劳动者辞职时要求赔偿,通常是不合理的。但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实际的培训情况、单位能否提供费用凭证等因素来综合判断。如果劳动者遇到此类纠纷,可以先和单位进行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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