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复发了还要赔偿吗?
我之前在工作中受了工伤,经过治疗和恢复后,现在又出现了和之前工伤相关的症状,需要再次治疗。我担心单位不会再给赔偿了,所以想知道这种工伤复发的情况,单位到底还需不需要给我赔偿,赔偿的范围和标准又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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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复发是可以获得赔偿的。 首先,解释一下工伤赔偿。工伤赔偿是指职工因工伤事故或者患职业病而获得的经济补偿,这是对职工因工作受到伤害的一种保障。比如职工在工作中受伤,导致骨折,治疗骨折产生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等都可以通过工伤赔偿来获得补偿,还包括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等。 法律依据方面,《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工伤待遇。也就是说,只要经过确认是工伤复发且需要治疗,就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获得赔偿,赔偿范围涵盖治疗工伤所需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等合理支出。 对于职工来说,如果工伤复发,要及时向用人单位和相关部门报告,并按照规定进行诊断和确认,以便顺利获得应有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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